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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2000
行政区划层级
社区/村介绍
1、料咀黄村地处白鹿镇梅溪村,毗邻鄱阳湖,三面环水。村民以渔业、农业为生。村容村貌相对整洁,水、电、路通讯等基础设置相对较完整。
2、珠琳湖饶、桂村位于美丽的鄱阳湖畔,北靠大岭山,面向鄱阳湖,因境内有珠琳湖而得名,村内有刘、陶、饶、鄂、向、黄、桂、杜、郭等九个姓氏再次繁衍生息。村内珠琳湖渔业资源丰富,适合休闲旅游开发。良田多,水利资源丰富适合现代化高标准改造和现代农业开发。村容村貌相对整洁,水、电、路通讯等基础设置相对较完整。
3、料咀龚毗邻鄱阳湖,西面建设有350余亩的高标准农田,适合种植业投资。环境整洁,自来水管网、电网、休闲广场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齐全。这里空气清新,交通便利,山林广阔,气候宜人。
4、珠琳湖刘位于美丽的鄱阳湖畔,北靠大岭山,面向鄱阳湖,因境内有珠琳湖而得名,村内有刘、陶、饶、鄂、向、黄、桂、杜、郭等九个姓氏再次繁衍生息。村内共有200余亩的珠琳湖渔业资源丰富,适合休闲旅游开发。良田300余亩,水利资源丰富适合现代化高标准改造和现代农业开发。村容村貌相对整洁,水、电、路通讯等基础设置相对较完整。
5、梅家岭早在400多年前曾有梅姓人家居住过而得名。至现在该村有黄、陈、万、陶姓人家在此繁衍生息,占地面积百余亩。村庄环境整洁,自来水管网、电网、休闲广场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齐全。村里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。这里空气清新,交通便利,山林广阔,气候宜人,适合休养生息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属七贤乡第八保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于四区大岭乡,1955年成立梅溪等4个初级社,1956年转梅溪高级社。
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五里人民公社梅溪大队,1961年五里公社分为五里、清泉、河村三个公社,属清泉人民公社梅溪大队。
1968年上述三个公社仍合并五里公社也同时属五里梅溪大队,1984年废除公社,设立白鹿乡,属于白鹿乡梅溪村民委员会,1995年撤乡并镇,属白鹿镇梅溪村民委员会,2016年5月属庐山市白鹿镇,地名沿用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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