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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/村介绍
平定县张庄镇张庄村位于平定县城南15公里,张庄镇政府所在地,是全镇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中心。总面积4.78平方公里,耕地2102亩,共有居民1800户,3258人,其中:农业人口2800人,劳动力1800人。境内交通便利、通讯发达,“张庄市场”经济繁荣、百里闻名。1993年实现“小康村”,1996年被评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示范村,1998年被山西省命名“省级文明村”,2000年列为省级小城镇建设示范村,党总支2002年被0中央授予全国农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学习活动“先进集体”,2008年被山西省列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。2012年全村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4201万元,人均收入8740元。
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,张庄村率先完成了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,在完善以家庭联产责任制度的基础上,党总支、村委着重在二、三产业上创新发展,依托得天独厚的优越地理位置,加强全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建设,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张庄集贸市场,硬化市场面积30000多平方米,修建大型超市、酒店5000多平方米,并招商经营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同时还建设商业一条街,使各类商业网点达到120多家,经营类型涉及衣服、小商品批发、饮食、加工、维修等20多个领域,运输户达到80多户。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,积极出台优惠政策,扶持了以兴发养殖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养殖企业,带动和促进了全村的各类养殖业的发展;林业发展方面,以梨枣、核桃等新型产品为模式的益农果品基地也走出了一条独特之路,成为张庄村十二五规划发展的典型;在工业发展上,鼓励和支持个体积极多元发展,为私营积极发展积极提供便利条件,促进了以煤炭深加工为主体的各类产业的发展,全村冶炼、建材、煤炭、服装、机械加工业都有长足发展,使全村各类年产值达100万元,企业达到8家;在精神文明建设上,以创建和稳定和谐新农村为主,开展三城同创建设,2009年至2010年,投资1000多万元,完成了张庄镇文化中心的建设、张庄文化广场建设、张庄中心小学的建设,使张庄村各项事业都走在了镇的前列。
1958年8月,中共中央作出《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》,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,实行政社合一、撤乡建社,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;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、生产大队、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;同年9月,建立张庄生产大队。
属锁簧公社管辖;1983年10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联合发出《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》,要求实行政社分开,恢复乡,建立乡人民政府;同时,生产大队更名为村,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。
属张庄乡管辖;1984年12月后,属张庄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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