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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3200
行政区划层级
社区/村介绍
坪庄村位于马鬃乡政府西北面,村委会办公室距马鬃乡政府驻地约33公里。坪庄村交通极其不便,全村辖4个村民小组、192户,总人口723人。全村总面积15.1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1137亩,其中:田82亩,土1055亩。
坪庄村山地多,平地少,耕作条件较差,平均海拔1620米。群众收入主要来源于种养殖业和劳务输出。粮食作物主要有玉米、洋芋、红薯;经济作物有烤烟、方竹;养殖业以猪、牛、羊、家禽为主。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175元。近年来,坪庄村紧紧围绕乡党委、政府“农业产业富乡、煤炭工业强乡、民族文化兴乡、开放引资带乡”的发展思路,结合村情,大力调整产业结构,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。一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,提高粮食单产,增加粮食总产;二是巩固和发展烤烟,全村种植烤烟113亩;三是充分利用草山资源丰富的优势,发展畜牧养殖业;四是认真组织劳务输出,组织富余劳动力就近和外出务工;五是培植方竹产业,全村现有方竹500亩。
存在的困难:第一、由于坪庄村海拔高、偏远几乎没有什么象样的公路,交通很不方便;第二、由于资金和医技人员的缺乏,坪庄村还没有村级卫生室,当地群众看病难。
下步打算:在坪庄村境内新修公路8公里,连接马小公路,解决群众出行难;在今年内建立起村级卫生室,方便群众看病。
1950年6月,三区驻元田坝。
1953年建小坝公社,隶属于三区。
1955年改各区数字称谓,冠以区驻地地名,命名为元田区。
1958年梅子村建梅子水大队、坪庄村建平庄大队。
1962年撤元田区并入鞍山区,马鬃乡在当时属于鞍山区。
1964年恢复元田区建置。
马鬃乡重新属于元田区。
1984年调整体制,并区设乡镇,小坝公社改为小坝子乡、石板公社改为石板塘乡。
梅子水大队改为坪庄村,隶属于石板塘乡。
1992年建镇并乡撤区,原马鬃乡、石板塘乡、小坝子乡合并建立马鬃苗族乡。
2003年合村并组,坪庄村、梅子村的刘青山村民组合并为坪庄村委会。
坪庄村附近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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