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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渠路4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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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/乡镇介绍
灵川县大圩镇是广西四大古镇之一,紧邻桂林城郊,有10公里漓江黄金水道纵贯其境。全镇总面积193平方公里,总人口5.2万人,下辖17个村(居)委,150个自然村。先后荣获“小城镇建设科技示范项目”、“中国农村改革典型镇”、“中国历史文化名镇”、“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”、“自治区特色旅游景观名镇”等称号。
古镇始建于北宋初年,中兴于明清,鼎盛于民国时期。元末明初,已具规模的大小商家、店铺、加工作坊达200多家,其中“四大家(黄源顺、廖忠源、裕和昌、广昌均)”、“八中家”、“二十四小家”最为辉煌。到了明代,古镇大圩沿漓江自上而下建起了八条街(老圩街、地灵街、隆安街、兴隆街、塘坊街、鼓楼街、泗瀛街、福星街)、十三个码头(寿隆寺、更鼓楼、清真寺、社公、石鸡、大码头、渡船、狮子、塘坊、五福、秦聚利、鼓楼、卖米),桂林府在塘坊码头设立芦田巡检司,大圩有“芦田市”之称,就源于此。1921年12月1日,孙中山途经大圩时曾在塘坊码头发表过演说。古镇还有万寿桥、虎岩、清真寺、江西会馆、湖南会馆、青石板街、毛洲岛以及明清时期的古民居等众多看点。
大圩镇党委、政府按照“修旧如旧”的原则,一方面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760万元,另一方面采取市场运作方式,引进企业前来投资,对古镇的历史文化古迹进行保护性开发。万寿桥、古民居、湖南会馆、十三个码头、清真寺、雨亭等文物古迹得到了保护性修缮。2011年引进大圩古镇博物馆项目,又恢复了民主街的关帝庙、解放街的汉皇庙、“四大家”中的黄源顺商号和高广昌住宅、鼓楼、古街老字号酒厂等一批历史古迹文化,再现千年古镇的古色古香古韵味。
近年来,大圩镇在县委、县政府领导下,紧紧围绕“文化立镇、生态美镇、工业强镇、产业兴镇、旅游活镇”的战略目标,以城镇化示范乡镇、广西城镇建设百镇示范工程、桂林漓东百里乡村示范带建设、清洁城乡工程为推手,全力打造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名镇。镇党委、政府提升了毛洲岛、上圩、下力脚等精品党建示范点,形成了“一路三河”党建示范带。大力发展全镇特色效益农业,形成桂林城郊最大的万亩蔬菜基地、绿色优质稻基地、提子基地以及千亩草莓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,秦岸的古镇提香正成为自治区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。突出生态观光、休闲度假、民俗风情特色,建成了古东、漓水人家、逍遥湖和大圩古镇四个4A级景区,全镇形成“一镇一5A四4A”的旅游发展新格局。高标准打造山水里、古镇文化艺术部落、古镇博物馆等旅游项目,推动了养生养老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。熊村、上桥、毛村、大埠村获评中国传统村落,袁家村被评为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,毛州岛获评全区五星级农业旅游示范区,大圩绿道被评为广西体育旅游精品路线。引进了科丰机械、裕天新材料、果蔬加工厂等10多个工业项目,推动桂林一生竹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上规入统,桂林拓扑香料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广西第一批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工业振兴持续推进,经济活力显著增强。
2013年,大圩镇投入资金1.2亿元,进行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,扩宽改造镇区过境路,完成镇区房屋风貌改造、提级改造中心广场、提升农贸市场的改建、做好镇区绿化、美化、亮化工程,全面提升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,一个现代宜居的魅力新城已悄然崛起。2016年,大圩镇又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,推进桂林漓江东部百里生态示范带建设。该项目涉及大圩7个村委26个自然村,涵盖交通、农业、村庄、旅游设施工程、水利设施工程、污水垃圾处理、党建示范点建设等七大建设内容。2017年,完成大圩镇整体提升、大圩游客集散中心及绿道提升、大圩古镇的提升及建设、大圩古镇提香现代特色农业(核心)示范区的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,圆满完成全区县域经济发展会议筹备工作。2019年,新建了古镇游客中心,提升改造了古镇停车场、完善了各类标识标牌,大圩古镇成功创建4A级景区,完成了全区文旅大会的现场点筹备工作。2020年,大圩古镇、漓水人家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,全镇形成了“一镇一5A四4A”的旅游发展新格局。2021年,大圩镇依托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,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建设,古镇雨污分流、大圩广场、镇区路灯亮化等得到提升改造。2022年,大圩镇贯彻落实“两个保护”,加快推进辖区内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工程,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,荣获首批“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”,吃“生态饭”这条路越走越宽。
相信,美丽山水、生态田园、浪漫古镇、活力漓东的大圩古镇,必将成为漓江边璀璨夺目的明珠!。
汉代,辖区已形成居民点和水陆交通码头。
唐、宋时期,逐步发展成商业繁华的中心集镇。
元朝,称长安市。
明朝,改称芦田市,约在明朝初期,大圩立街设坊,长约5华里,又称五里镇,因集市庞大,取名大圩,是当时广西境内四大集市之一。
清朝嘉庆至光绪三十年(1796—1904年),辖区为临桂县东乡;清朝末年,改称临桂县大圩乡。
民国初期,沿袭清末旧制;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,临桂县设9区82乡(镇),辖区为大圩区,辖上慧、大雄、龙福、宜下、万全、柘木、助顺、三滩、草坪9乡及熊村、大圩2镇。
民国二十九年(1940年),临桂县撤区设乡(镇),辖区属熊村乡和大圩镇。
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,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。
1949年11月22日,临桂县解放,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,区公所驻大圩街上。
1950年10月,各区以数字排列,大圩为一区,是年12月,临桂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,熊村片析出,成立熊村区,称十三区,机关驻熊村圩。
1951年8月,十三区(熊村)撤销,并入一区(大圩)。
1952年10月,临桂县改区、村建制为区、乡建制,全县设11区109乡,大圩区辖11乡。
1954年6月,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,全县划为17个区188个乡(镇),一区(大圩)辖潜经、茯荔、一德、政兴、草坪、秦岸、上桥、高桥、朱家、熊村、南积、西马、涧沙13乡及大圩镇。
1957年11月,撤区并乡,全县设33乡,辖区设大圩乡和熊村乡,大圩乡机关驻地不变,熊村乡机关驻熊村圩。
1958年8—9月,乡境调整,熊村乡撤销,并人大圩乡,随即撤销大圩乡,成立大圩人民公社。
1959年3月,熊村片析出,成立熊村人民公社,机关驻熊村圩。
1961年5月,大圩街上生产队析出,余下的街道成立大圩镇,为县直属镇。
1962年2月,茯荔片析出,成立茯荔人民公社,机关驻上茯荔村。
1962年3月27日,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,大圩镇、大圩人民公社、熊村人民公社和茯荔人民公社划归灵川县。
1962年8月,恢复区建制,大圩人民公社、熊村人民公社和茯荔人民公社撤销,成立大圩区,区机关驻大圩街上。
1963年4月,大圩镇与大圩区合并,称大圩区镇。
1964年春,大圩镇又从大圩区析出,改为大圩区属镇。
1966年5月,撤区,恢复人民公社体制,大圩镇亦成为大圩人民公社直属镇。
1968年8月,大圩镇与大圩人民公社合并,称大圩人民公社镇。
1984年10月,废止人民公社体制,成立大圩镇人民政府,机关驻地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