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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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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/乡镇介绍
高垅乡位于九江市濂溪区东南部,东临鄱阳湖,西倚庐山,南接庐山市海会镇,北靠九江城区,距九江市区仅20公里。全乡总面积40平方公里,辖2个集镇居委会,5个行政村人口,1.5万人。属亚热带地区,气候宜人,雨量充沛。
1957年属庐山管理局,1958年成立高垄公社,1984年改乡。1997年,面积40平方千米,人口1.1万,辖五星、高垅、双垅、银门、谷山、青山6个行政村。2001年12月25日,撤销高垄乡,划归海会镇。
2016年5月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6〕58号)精神,江西省政府经研究,就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事项发出通知。从九江市濂溪区海会镇析出高垅、庐山水泥厂、五星、双垅、银门、谷山、青山等7个村(居)委会,设立九江市濂溪区高垅乡,乡政府驻高垅居委会。
高垅乡以生态农业乡镇、休闲旅游乡镇、秀美精致集镇和文明幸福乡镇的工作思路,全力打造“建设生态秀美文明幸福新高垅”。
联系地址:九江市濂溪区高垅乡,乡政府驻高垅居委会
办公室电话:0792-8771700
邮编:332016
1949属星子县积余乡。
1956年区乡合并,分属海会沿湖、九星乡。
1957年划归庐山管理局所辖的庐山综合垦殖场海会分场。
1958年撤乡建社,隶海会公社。
1959年成立高垅公社,次年并入海会公社。
1962年分设,1964年再度并入。
1966年海会公社更名东风公社。
1969年复归星子县,1970年复隶庐山管理局。
1977年两社再度分设,高垅公社与青山垦殖场、庐山水产场合一,1979年社场分离。
1980年5月隶省辖九江市郊区。
1984年恢复乡置为高垅乡。
2002年1月与海会镇合并。
2016年5月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6〕58号)精神,江西省政府经研究,撤销星子县,设立县级庐山市,九江市庐山区更名为濂溪区。
从海会镇析出高垅、庐山水泥厂、五星、双垅、银门、谷山、青山7个村(居)委会,设立九江市濂溪区高垅乡,乡政府驻高垅社区居委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