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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/乡镇介绍
宝山镇位于凤城市西南21KM,总面积319.4KM2,东邻凤山经济管理区大梨树村,南靠白旗镇,西与沙里寨、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镇接壤,北与鸡冠山镇相连。镇政府驻地红旗村,距凤城市22公里,距沈丹高速公路凤城出口16公里。省级公路桓盖线和凤黄线从镇内穿过。辖10个行政村,109个村民组,人口1.9万人,自然地貌为“八山半水一分田,半分道路和庄园”,地形由低山和丘陵构成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,已发现或利用的矿产资源10余种,主要有红柱石、硅石、石灰石、花岗岩和地热等。其中,红柱石已探明储量2亿吨,居亚洲第一位,世界第三位,极具开采价值。镇内温泉资源较为丰富,汤池村有温泉两处,水温46度,日出水量300多吨,有近百年历史,素有凤城“南汤”美誉。
宝山镇镇名源于境内的宝石山,1919年7月实行区村制,设宝石山村,1937年更名为宝山村(乡镇级建制),1945年10月设宝山区,1961年8月设宝山人民公社,1983年设宝山乡,1995年12月7日设宝山镇。
民国八年(1919年)7月,设宝石山村。
民国二十年(1931年)10月,日军改宝石山村为宝山村。
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,伪满洲国设宝山村改为乡镇级建制,属于凤城县。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10月,中共凤城县委设宝山区。
改屯为村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10月,国民党军设宝山乡。
改村为保。
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6月,中共凤城县委恢复宝山区。
1950年10月,撤销宝山区,设立第十五区。
1951年2月,撤销五区(白旗)、十五区(宝山)、十七区(洋河),合并成立白旗区。
1956年,以原十五区行政区划设赵家、红旗、周家3个乡。
1958年3月,以红旗、赵家、四合(周家)3个乡设立宝山乡。
1958年7月,撤销宝山、白旗、洋河共3个乡,成立红卫星公社。
1961年7月,从红卫星公社划出红旗、大营、小四台、白家、仲林、厉家、赵家、戴家、周家、王家、汤池、岔路、石柱13个生产大队,成立宝山公社。
1983年9月,设立宝山乡。
1995年12月8日,撤销宝山乡,设立宝山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