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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/乡镇介绍
蕉坑乡位于丰城市南部。东邻崇仁县,南界乐安县。地处丰(城)、崇(仁)、乐(安)三县(市)交界处,距市区51公里。丰乐公路穿境而过,交通便利,林果、药材资源丰富,边贸区位优势明显。全乡人口1.1万,辖7个村委会、76个村小组,总面积65.6平方公里。近年来,乡党委、政府努力实践""-""重要思想,转变观念,与时俱进,奋发有为,促进了全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。2002年,全乡实现工农农业总产值4310万元,财政收入达130万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20元。事业建设快步推进,全乡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水泥公路,通光缆电视。集镇开发力度加大,近三年累计投资达1850万元,新建了长1000米的农贸一条街、占地14000平方米的边贸批发市场,集镇街道全面进行了硬化、绿化、美化,""东西相接(新老丰乐公路相连),一港两岸""的边贸大集镇已初步形成,一个欣欣向荣的新蕉坑正在丰城南部崛起。主要的农林产品有:大米、蔬菜、茶油、生猪、麻鸡、烤鸭、黄花梨、柑桔、杉树、湿地松、黄栀子、毛竹等;工业产品有:机砖、木拖、鞋刷。
蕉坑,热忱欢迎您!.
唐代时期,本境已有先民定居;元、明、清朝分属长安和长乐两个乡;清朝以前,为二坊管辖;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属剑南区丰南乡;1950年,本境划为蕉坑、前进、康乐三个乡,属八区管辖;1951年,增设明溪乡,属十四区管辖;1956年,四个乡并为蕉坑、康乐两个乡,属荷湖区管辖;1958年9月蕉坑、康乐两乡合并建立胜利人民公社。
1958年10月,改称蕉坑人民公社;1964年撤区并社,蕉坑、农民、新余三个公社合并为紫云山人民公社;1964年10月,恢复建立蕉坑人民公社,属铁路区管辖;1984年,人民公社制恢复为乡人民政权制,生产大队改称为村民委员会,生产队改称为村民小组。
蕉坑公社改称为蕉坑乡。